处理交通违章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机动车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如果有暂扣证件的情况,还需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
建议:
在处理违章时,请确保所有证件均有效且携带齐全,以避免因证件缺失而影响处理流程。
如果选择在网上处理违章记录,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来,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然后按照指引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