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残疾是指 军人在执行公务、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件、疾病或其他非战斗原因导致的身体伤残。这种残疾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 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致残;
2. 因患职业病致残;
3. 经过由具备法定鉴定资格的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证实的医疗事故所引起的残疾;
4. 其余因从事公务实践中发生的缘由引致的残疾。
对于因公致残的军人,国家实行军人残疾抚恤制度,评定残疾等级并颁发证件,享受残疾抚恤金和其他待遇。
此外,因公致残不仅适用于军人,还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和国有企业工伤保险制度对因公致残的人员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待遇。
综上所述,因公残疾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因执行公务或任务中遭遇的各种意外和疾病导致的身体伤残,并有相应的法律、规章和制度来保障这类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