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消息,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制定<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等14项议案。
在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上,独立董事认为其符合相关要求,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在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方面,独立董事认为填补措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情形。在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上,独立董事均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等多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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