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市司法局_依法治市】
济南市健全三项机制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效能。一是实施检查事项清单管理机制。率先建立覆盖全领域的“涉企联合检查场景清单”,对可同时开展检查事项进行“应合尽合”,涵盖28个部门、118个场景、280个事项,配套推进计划整合、标准互通、结果互认,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季度市、区两级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减少32.9%,部门联合检查占比64%。二是规范检查流程线上运行机制。全面应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推行“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闭环管理,线下检查同步填录“标准化检查表单”,推动“全程规范、一次查好”,目前已实现全市823个执法主体、1.7万名执法人员平台培训、应用全覆盖,归集执法数据2万余条。三是完善检查行为联合监督机制。首个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发涉企行政检查“企业明白纸”,开通“码上监督”小程序,聘请社会监督员93名,设立企业联系点60个,广泛听取社会监督员、企业负责人、商会协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解决企业诉求4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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