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重新分配周期是 3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在正常的承包期内,农村土地不会进行重新分配。只有在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届满后也依照相同的规定相应延长。因此,农村
农民分地的期限是 3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这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长达7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