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重新分配周期是 3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在正常的承包期内,农村土地不会进行重新分配。只有在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届满后也依照相同的规定相应延长。
因此,农村土地会在30年承包期满后重新分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