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残疾是指 军人在执行公务、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件、疾病或其他非战斗原因导致的身体伤残。这种残疾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 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致残;2. 因患职业病致残;3. 经过由具备法定鉴定资格的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证实的医疗事故所
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主要面向外交人员。公务护照:面向政府机关公务员。公务普通护照:又称“因公普通护照”,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这种护照也适用于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总结来说,因公普通护照包括
新兵死亡的认定主要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标准:病故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因其他疾病死亡被确认为病故。因公牺牲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