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它们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请注意,村一级的政府或相关单位没有资格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因为村一级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报备是指 将土地事项事先上报备案的行为。具体来说,这包括征用、划拨土地等土地处置方法,需要依法进行报备。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并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土地报备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土地事项合法、合规,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报备,可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