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的高度选择应综合考虑舒适性、经济性和当地气候条件。以下是一些建议:一般性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宅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普通商品住宅的层高宜为2.80米。各空间的具体要求包括: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部分空间的净高不能低于2.1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