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的安全监管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其安全性、维护保养以及监督管理都受到这些部门的全面监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电梯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许可制度;
进行电梯的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监督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物业服务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处通常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协调监督维修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