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告需要准备两份离婚起诉状,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需要提供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
如涉及财产分割,需要提供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财产证明。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通信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及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证人证言等)、以及涉及财产分割的其他证据(如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等)。
如果委托了代理人,需要准备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如果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导致法院不受理案件,影响离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