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在一般情况下是 不能更改的,它是指本人出生地或祖居地。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行政区划调整或父母户籍变更等,可以申请更改籍贯。以下是更改籍贯的一般步骤: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区划调整证明、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带齐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大厅)提交申请。
填写相应的户口变更登记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户籍内勤会核对申请材料,如果材料齐全,会当场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需要进一步核实或审批,会告知申请人需要等待的时间和后续步骤。
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人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并交回旧的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籍贯的更改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因此,在申请更改籍贯时,建议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