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金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