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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结案需要哪些手续

法院结案需要以下手续:

和解协议

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等。

申请执行

债务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出具执行书。

结案报告

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出具结案报告。

结案通知书

结案报告出具后,法院会向债务人和债权人发出结案通知书,告知案件已经结案。

携带证件和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

若有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相关材料,如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凭证等,具体材料因案件类型而异。

案件审理材料

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纳凭证等。

和解协议、撤诉申请书等(如适用)。

法律文书送达

民事案件以判决或调解结案,法院会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需要签收。

刑事案件中,法院会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辩护人及公诉机关。

执行案件结案

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出具执行结案通知书。

当事人需要关注法院的通知,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如缴纳诉讼费用、领取法律文书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手续

缴纳相关费用。

领取法院出具的结案证明(如适用)。

建议提前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沟通确认,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以提高结案申请的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