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和管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在购买新房时,购房者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统一去代交。
购房者也可以自己去交维修基金,需要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单据,然后到指定银行缴纳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的办理通常在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局或房管局指定的银行进行。
维修基金一般向物业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并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维修基金通常会被缴存至物业所在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公共维修基金可以去房管局缴纳,也可以在购买新房时交给开发商,或者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缴纳单据后到指定银行缴纳。此外,如果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维修基金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并使用,具体管理方式需遵循相关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