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主要属于 行政处罚或组织处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降级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一种形式。
对于玩忽职守行为导致降职,如果未达到刑事责任立案标准,可以按照行政处罚进行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公务员法》,降职是组织调整或处理的方式之一。
《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应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其中降级属于其中之一。
因此,降职可以视为一种行政处罚或组织处理,具体适用哪种处理方式取决于降职的具体原因和情况。如果是因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导致,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果是因组织调整或内部纪律处分,则属于行政处罚或组织处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