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撤销时间主要 取决于其是否满足特定的条件。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和相应的撤销时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例如偿还债务、支付罚款等,一旦义务得到履行,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失信黑名单。法院在核实义务已履行完毕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债务偿还的方式和时间等。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完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黑名单。法院在确认和解协议已履行后,会删除失信信息。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若失信被执行人在此期间未出现其他失信行为,且期限届满,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自动撤销失信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节严重的情况,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纳入期限可能会延长一至三年。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此外,如果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错误纳入,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在核实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的撤销时间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并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和确认。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失信信息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