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化德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2025年第2期)
为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在此郑重提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能够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向我院申请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
化德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1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法院、奔腾融媒 都市全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