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忌讳包括以下几点:
避免在农历的四月和七月举行婚礼,因为这两个月分别有清明节和中元节,属于传统的鬼节,被认为不吉利。
忌在鬼月,即农历七月完婚。
忌在农历的六月完婚,因为有“半月妻”的不好之说。
避开“4”这个数字,因为有些人认为四与“死”谐音,不吉利。
避开尊长忌日,即家中尊长的忌日。
忌在地下室举行婚礼,因为地下室给人以阴暗、压抑的感觉,象征着未来的婚姻生活不光明。
婚礼现场忌用鲜花,因为鲜花容易凋谢,只有莲招花和石榴花不忌。
新娘的礼服不能有口袋,以免带走娘家的财运。
新娘在结婚当天不能穿黑色或深色衣服。
新娘的镜子不能借给别人使用。
新娘在婚礼当天不能躺下,否则会有病一年的说法。
新娘在睡前避免躺婚床,以免有病倒的寓意。
新娘不能踩到新郎的鞋子,否则会有“走回头路”的意思。
新娘在离开娘家时,哭得愈厉害愈好,取“哭发哭发,不哭不发”的意思。
新娘在结婚当天不能吃喜饼,因为吃喜饼寓意着把自己的喜气和福分都吃掉。
新人不能在婚礼当天说不吉利的话。
孕妇不能参加新人的婚礼,以免“喜冲喜”。
离异过的女性不能进婚房,否则会带来不好的“晦气”。
姑嫂在女子出嫁当天要回避,因为“姑”与“孤”同音,“嫂”与“扫”同音,都是不吉利的词汇。
在迎亲或接亲途中与另外一个队伍相遇,需要放鞭炮或互换捧花,以抵消不好的晦气。
婚车队伍在行驶过程中不能走回头路,寓意婚姻生活要一路向前。
婚车队伍应避开医院、火葬场、殡仪馆等不吉利的场所。
当天准备的物品尽量都准备双数,寓意着成双成对,吉祥如意。
装饰与物品方面,应避免出现黑白色系,以红色等鲜艳色彩为主。
这些禁忌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是基于传统习俗和迷信心理。建议新人在筹备婚礼时,尽量遵循这些传统,以免给婚姻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