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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登记立案

法院登记立案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接收诉状:

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起诉状,并出具书面凭证注明收到日期。

审查立案条件:

法院对收到的诉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当场登记立案: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一次性告知补正:

如果起诉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法院应当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法院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

提供诉状样本:

法院应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网上立案:

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或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邮寄立案:

当事人可以将材料邮寄至法院进行立案。

现场窗口立案:

当事人可以亲自到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现场立案。

立案后的程序:

立案后,法院会向当事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等,并办理案件移送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性质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法院的实际操作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