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记录的保存时间主要依据类型和当地政策而定,但通常有以下几种规定:
若医院为患者建立了个人档案,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
若患者自行保存病历资料(如化验单据等),则需患者自己妥善管理,确保其完整有效,保存时间可视为无限期,但建议至少保存10年以上,以备将来可能的医疗纠纷或需要参考。
特定类型病历:
某些特殊类型的病历,例如传染病或精神类疾病,可能需要保存更长时间,以符合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现在很多医院已经采用电子版病历,只要电脑及硬盘不出现损坏或遗失,记录会永远存在。但电子版病历的查询权限通常限于患者本人,因此不必担心信息泄露问题。
建议
患者:对于自行保存的门诊病历资料,建议定期备份,并确保保存地点安全,以防丢失或损坏。
医院:医院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同时提供便利条件以便患者查询自己的病历记录。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和医疗安全,同时也有助于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