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批发的资质证书。
必须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商品房建设需完成并竣工,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商品房需通过建设工程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属于住宅商品房的,必须经过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经过测绘机构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实际测量确定。
出售的房产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可能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等。
以上条件是为了确保房地产销售的合法性,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查验开发商是否已经满足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