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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办理流程

办理工伤的流程如下: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在15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会展开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医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的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康复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待遇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在治疗过程中应选择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医疗记录和费用单据。

若对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