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享受带薪年假的天数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年休假5天。
年休假10天。
年休假15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年休假通常应在同一年度内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建议:
职工应根据自身的工作年限了解并合理利用带薪年假,以保障自己的休息权益。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当年休完年休假,应与单位协商,了解相关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