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医保的报销费用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缴费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说明:
不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30.8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60元,两项合计5290.8元。
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628.72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60元,两项合计5688.72元。
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特困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人。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住院补偿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大病补偿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这些报销政策和比例适用于2025年度,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个人实际医疗费用和医疗机构级别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