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定市卫生健康局发出医疗机构停业公告,向社会公众提示:罗定博华医院向该局提出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该局批准同意其停业3个月,停业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15日。
罗定市卫生健康局特别提醒,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罗定博华医院有关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罗定博华医院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11474644538117A1001
法定代表人:邓妙华
机构地址:罗定市龙华东路双东街道东临天下小区西侧
文 | 记者 郑俊良 通讯员 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