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酒驾持续曝光,看看谁又心存侥幸!

【来源:今日福安】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虽然交警反复提醒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选择酒后开车

现将近日查获的酒驾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

4月11日20时25分许,颜某峰驾驶两轮无牌电动摩托车行经棠旺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颜某峰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83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颜某峰持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属准驾不符,此外其驾驶的车辆未悬挂号牌且驾驶时未佩戴安全头盔。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11日21时32分许,孙某斌驾驶闽J9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行经棠旺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孙某斌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孙某斌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4月13日21时29分许,汤某明驾驶闽J8XXXX号正三轮摩托车行经新华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汤某明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汤某明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4月11日20时27分许,胡某平驾驶闽JT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行经小溪边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胡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胡某平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4月13日19时51分许,陈某乐驾驶闽J9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赛岐大酒店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