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或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