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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进行再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包括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照片背景通常为红色,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离婚证明

离婚证。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并提供生效证明。

无配偶声明:

现场填写,声明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现役军人需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双方户籍均不属于同一地方时,需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构属地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

丧偶再婚者需提交配偶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补领结婚证者需提交结婚证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证明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