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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属于什么债权

商铺在破产清算时 属于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指的是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对破产人的财产没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具体来说,如果购买商铺时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款项,但商铺尚未交付或产权尚未办理,在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买者作为债权人仅能对未交付的商铺对应已支付的款项享有债权,这可能包括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及赔偿损失等权利。

此外,若商铺存在抵押等担保物权情况,抵押权人对商铺有优先受偿权,在满足抵押权人的债权后,剩余财产才会用于清偿包括购房者在内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因此,购买商铺在破产清算时,其债权地位相对较低,可能面临不能全额清偿的风险。

综上所述,购买商铺在破产清算时,其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可能面临较大的清偿风险。建议购买者在购买商铺时,充分了解开发商的财务状况和担保情况,以降低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