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饭店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如下: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回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情节严重时,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金额的罚金。
如果情节非常严重,例如雇佣童工从事了高强度的工作或者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将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金额的罚金。
建议
饭店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童工。一旦发现使用童工,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建议饭店在招聘员工时,务必核实员工的年龄,确保遵守劳动法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