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离职都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
劳动者在离职前务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
用人单位也应给予劳动者充分的离职准备时间,以便做好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