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尽管广州禁止私自宰杀活禽,但个别城中村和农贸市场周围私宰活禽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抬头的趋势。这些摊位不仅味道大,而且每天清晨就开始叫卖,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不小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市民反映的一处活禽售卖点
住户:活禽摊位清早扰民
居住在京溪街道麦地经济联社的住户向记者表示,在东兴二街有个售卖活禽的流动摊位。不仅味道大,每天清早6点就开张叫卖。
记者现场看到,这个活禽销售点其实就是一辆三轮车,车上有几个笼子,里面装着不同品种的家禽。“清远鸡、石鸡(鹧鸪)、山鸡、鹌鹑、肉兔,各种家禽都有。”正在宰杀活鸡的老板向附近的街坊们叫卖道。这位老板表示,自己卖的家禽都是来自相熟的农户供货,“安全方面没有问题”。当记者向对方表示,春季是禽流感流行的高峰期,是否有担心过禽流感的风险,该男子表示自己在这里售卖活禽挺长时间了,没有遇到过禽流感。
而该活禽摊位的上方就是居民楼。楼上不少住户都表示,这个活禽摊位带来的噪声和臭味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个摊位早上6点就开张叫卖,还有家禽会发出各种叫声,想多睡一会儿都不行。”住户张女士苦笑着说,“每天早上把我叫醒的不是闹钟,而是楼下鸡鸭的叫声。
张女士表示,该活禽销售点在的摆摊位置不固定,但基本上都在居民楼下兜圈子,老板骑着一辆三轮车在流动售卖。如果碰上有执法部门过来检查就会躲起来。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京溪街道麦地经济联社。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并对该售卖活禽的老板进行劝离。
番禺东乡村的一处活禽售卖点
商贩:价格便宜有人买
不少市民还反映,在洛浦街道东乡村也有一处已经存在了较长时间的活禽宰杀售卖摊位。记者来到现场发现,这个摊位位于东乡村民乐路六街十三巷附近,是一辆改装过的面包车,车上有一个大铁笼子,里面装着活鸡、活鸭和活鸽子。旁边的水泥地上还放着两只用于清洗的水桶。凑近一闻,一股特有的臭味扑面而来。
该摊位老板告诉记者,自己平时除了售卖家禽外还售卖鲜鸡蛋,因为价格比较便宜,前来购买的居民不少,“主要是卖给村民和村里的一些餐饮店。”
住在旁边居民楼的陈先生说,每天早上7点多这个摊位就开张了。附近的居民们都饱受噪声、异味之苦。“有时中午那些鸡鸭也会叫,影响我们午休。”
居民孙姨表示,最近气温较高,这个摊位散发的气味更加明显。尤其现场宰杀家禽后会留下血水和内脏,更容易产生刺鼻的味道。孙姨也担心,这个活禽售卖点存在传播禽流感的风险。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东乡村村委会。村干部表示,他们会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并规劝。但村委会没有执法权,对摊位进行清理需要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来进行。他们会将这一情况上报给街道。
此外,在荔塱农副产综合批发市场外的鱼博路上,记者也看到有两辆三轮车,车上也摆着活禽在售卖,而在距离该路段不到200米的荔塱农副产综合批发市场内就有专门的活禽售卖摊位。“市场内的活禽可能要20元/斤,我们的只要13元/斤。”一位售卖活禽的流动商贩表示,之所以选择在农贸市场外售卖活禽,是因为这里人流量比较大,并且自己卖的活禽价格更低,能吸引一些人购买。
规定:违规从事活禽销售将受罚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对于活禽宰杀有着严格规定。《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进入活禽经营市场交易的活禽,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实习生:梁杏钻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实习生:梁杏钻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